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量化研究——以湖南湘江流域为例
2018-03-15分类号:TV213.4;X321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
【摘要】我国流域上游地区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实施严格的源头控制,并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因此,亟待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是以水资源作为流域生态系统的重要控制因素和补偿载体,通过水资源能有效转移上下游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本文以湘江流域为例,从生态建设与保护成本分析法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法两种方法出发,对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量化,得出制定科学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应凸显水资源价值,依据地区差异实行差异性补偿的结论。
【关键词】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文明 水资源价值 差异性补偿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招标课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哲学阐释与中国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研究”(18VSJ013)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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