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职教集团”法律定位转变的几点思考
2017-12-21分类号:G719.21
【部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摘要】职教集团的法律定位关系到集团的属性、运行方式,进而影响集团参与者的积极性及现实成效。目前我国职教集团的松散模式已经严重制约了它的发展,向营利性社团法人或企业法人的转变将成为趋势。本文将通过我国职教集团法律定位的现状、成因分析,进而对职教集团法律定位转变中存在的问题做一讨论,以为职教集团的主体资格转变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如:需明确"集团化"办学的内涵、需明确职教集团应何时转化为何种法人、需加强集团规模的控制、需探索多种转变途径、职教集团法人资格转化需要具备怎样的前提条件等。
【关键词】职教集团 法人资格 “集团化”办学 法律定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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