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结构调整:政府的职责与国资的动作
2000-10-17分类号:F121
【部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经部!北京市100010
【摘要】政府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基本态度 ,应该从传统的“国家推动发展”转变为“增进市场”。政资不分是政企不分的根源 ,不宜由财政部门代享股东权益 ;政府定位失据导致混淆了“国资进退”和“结构调整”,行政性扭亏增盈的负面效应太大。政府需要在三个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彻底清理现有法规 ;二是以分级所有为产权框架 ,建立出资人制度 ;三是为解决两大负债打下制度基础。国资进退的辩证关系是不退不进 ,退而后进。
【关键词】结构调整 政府职责 国资动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工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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