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评教行为偏差及其与学科类别、学校类型和学业自评的关系——基于南京和常州十所高校的实证调查
2017-10-31分类号:G642.0
【部门】常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摘要】高校学生评教行为偏差有认知不清、消极与随意评价、趋低评价、自利趋高评价和他因趋高评价等五种基本类型,并在不同学生背景特征中表现出差异性。较之人文学科与理工学科学生,社会学科学生的评教行为偏差更为严重;较之研究型大学与高职高专学生,普通本科院校学生的评教行为偏差更加严重;学业自评靠前学生的评教更为客观和认真,学业自评靠后学生的评教行为偏差更大。高校需要针对不同类别学生,优化评教制度设计与规范教学管理,创新宣传动员方式,合理选择说明内容,构建评教与学习利益的制度关联,着力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与学习满意度
【关键词】学生评教 行为偏差 学科类别 学校类型 学业自评
【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EIA120381);;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自筹课题(C-b/2016/01/09);; 常州大学科研基金启动项目(ZMF16020019)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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