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致损与经济补偿的诸多选项
2018-02-15分类号:D922.68
【部门】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我国野生动物致损补偿政策还不完善,导致受损农民难以得到合理补偿。在补偿范围方面,应明确将人工驯养繁殖动物的致损排除在行政补偿范围之外,将"人员伤亡"纳入补偿范围,并将行政补偿责任排除的情形法定化。在补偿标准方面,应在坚持"行政补偿"性质的前提下,提高补偿标准至"赔偿"标准。在责任主体方面,宜将预防责任具体化,明确责任主体的层级划分,并纠正当前将责任机构"政府部门化"倾向,将责任回归"政府"。在补偿程序机制方面,宜从便民的角度出发,由乡镇政府负责受理补偿申请并初步调查,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县级
【关键词】野生动物致损补偿 生态环境保护 和谐共生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自然保护区内少数民族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研究”(批准号:12CMZ049)
【所属期刊栏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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