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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可否选址于“拆旧区”

2018-01-15分类号:D922.297

【作者】张颖  
【部门】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  
【摘要】问题甲建设单位拟将某建设项目选址在规划中的"拆旧区",该项目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单位须重新选址或依法开展规划调整。甲单位则认为,占用"拆旧区"是节约用地的行为,可以不必重新选址或进行规划调整。本例应如何处理?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设用地  项目选址  限制建设区  《土地管理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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