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2017-12-15分类号:F321.1
【部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摘要】自2015年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浙江义乌、云南大理等15个试点地区在宅基地取得和保有两个环节,针对宅基地初始取得、超标准占用、非本集体成员使用、用于经营活动等情形,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有偿使用制度。本文围绕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探索的进展、成效及问题进行分析。宅基地有偿使用实践探索探索宅基地有偿取得。宅基地有偿取得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申请取得新宅基地需要缴纳一定的费
【关键词】有偿取得 云南大理 经营性 浙江义乌 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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