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土地利用问题研究——以地下停车设施建设为例
2017-12-15分类号:F299.24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研究中心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
【摘要】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这从法律上明确了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属性,为土地三维空间利用提供了重要依据。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土地三维空间利用特别是地表、地上的利用取得了进展,但地下空间的规范利用尚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深入分析,找出对策。
【关键词】停车设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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