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土地资本——以陕西省相关市县为例
2017-11-15分类号:F321.1
【部门】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在产权明晰、制度允许和市场存在情况下,土地是具有较高价值的财产和资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是农村集体资产的主要内容。陕西省相关市县在抓好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选择典型自然村,进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改革试点,探索实践走出了"自愿化、集约化、货币化、共享化"的新路径,为盘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本"提供
【关键词】专业大户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流转合同 陕西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