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建设用地”的形成及疏解路径
2017-02-15分类号:F301.2
【部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
【摘要】"名义建设用地",主要指的是历年来已经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但尚未履行对农民的征地补偿、原使用者仍在耕种、而事实上却几乎不可能再建设占用、仅名义上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性质的土地。从基本形态看,"名义建设用地"与我们所熟悉的"批而未征"土地几近相同,但它所界定的对象范围要小一些。笔者引入这个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分析讨论其"事实上几乎不可能再建设占用"这一大特点。"名义建设用地"的成因
【关键词】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审批 建设用地指标 农用地转用 占补平衡 名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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