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成员国中央财政支出责任比较与借鉴
2017-04-15分类号:F812.2
【部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要】受政体、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政府政策、财政体制、地理条件、人口、行政、历史等因素的制约,IMF成员国中的英国、丹麦、土耳其和印度尼西亚财政集权程度差异较大。英国是高度集权的发达国家,印度尼西亚是相对分权的发展中国家。各国中央财政承担的重点支出责任却大致相同,囊括国防、健康、公共秩序与安全、教育和社会保障。我国财政的分权程度比较高,中央财政仅承担了国防支出责任,但没有承担起健康、公共秩序与安全、教育和社会保障支出的应有责任。因而,应适当增加我国中央财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构建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分税
【关键词】财政事权 支出责任 政体 财政分权 国际比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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