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的表现、诱因及其治理路径
2017-07-15分类号:D262.3
【部门】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廉政理论研究中心
【摘要】"为官不为"作为一种公共权力与责任严重脱节的政治现象,主要表现为"消极不为"、"避责不为"、"廉而不为"和"能低不为"等。其主观诱因是"不想为"、"不敢为"和"不善为",客观诱因是权力边界模糊不清、干部管理存在短板、责任追究力度不大等。基于此,治理"为官不为",首先是要加快推进建立以确权、制权为核心的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力促"为官要为";其次是要探索推行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使得"为官敢为";再次是要健全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推动"为官乐为";最后是要科学构建干部能力提升机制,实现"为官有为"。
【关键词】领导干部 为官不为 责任担当 权责边界
【基金】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办公室专项委托项目“建立健全有吉林特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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