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基因产业化的风险预防原则
2017-03-15分类号:D912.1;Q789
【部门】福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转基因技术问世以来,有关其对环境和人身损害的风险在科学上一直未有定论,不同国家和地区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的考虑,对待转基因技术和产品的态度完全不同。欧盟针对转基因技术风险的科学不确定性提出了强风险预防原则,对转基因产品施以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而美国采取的是将转基因产品与常规产品同等对待的实质等同原则,其实质是内紧外松的弱风险预防原则。我国在实施转基因产业化政策过程中,可以对欧盟和美国的制度进行兼容并包,一方面要确立风险预防原则的指导性地位,并将风险预防原则落实到具体的风险防控体系之中;另一方面
【关键词】转基因产业化 风险预防原则 实质等同评估方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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