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新业态”?快递业产业模式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法律管制调整
2018-02-10分类号:D922.5;F259.23;F272.92
【部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
【摘要】以往对"新业态"之于劳动关系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分享经济等存在显性影响的领域。本文将研究视角投向从转型产业过渡到新业态的快递行业,分析"互联网+"的引入对加盟制快递企业劳动关系的隐蔽影响。研究发现,快递总部为整合寄递流程对加盟商施加的"统一管理",借助于"互联网+",已对加盟商层面的劳动关系产生"破壁效应",进而对快递员工作时间、工资等核心劳动权利产生了"反射性损害"。为解决当下快递员劳动保护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必要将快递总部的此种"统一管理"纳入法律管制。在策略选择上,立法层面可以考虑相关部门联合出台
【关键词】新业态 加盟 统一管理 管制合作
【基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项目(17YY007)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