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裁量权分配理论的综合档案馆社会合作层次研究
2017-09-18分类号:G279.2
【部门】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综合档案馆在开展社会合作时存在一些担忧和困惑,包括对社会合作风险和档案安全的担忧以及社会合作层次难以把握的困惑等,日益成为综合档案馆深化社会合作的严重障碍。裁量权分配理论从裁量分配的视角为综合档案馆选择社会合作层次提供更加明确的划分标准和依据,有利于综合档案馆更好把握社会合作层次,降低社会合作风险,保障档案安全。根据裁量权分配理论,综合档案馆社会合作可以分为零社会合作、业务外包与咨询、合作治理和志愿公益四个层次,综合档案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科学分析、选择、设计和管理社会合作,提高社会合作的质量和效益。
【关键词】社会合作 裁量权分配 综合档案馆
【基金】“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6GN019);; 山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2016)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档案学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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