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户土地利用行为的农业生态安全评价——以奇台县为例
2017-12-25分类号:F321.1
【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目的]农户作为土地利用的微观主体既是农地保护的重要承担者,也是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单元。文章从农户土地利用行为角度出发,以期构建基于农户土地利用行为的农业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为农业生态保护提供对策建议。[方法]以昌吉州奇台县384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分析为基础,采用熵权法确定各指标权重,运用综合评价法构建基于P-S-R模型对奇台县农业生态安全进行评价。[结果]奇台县农业生态安全综合指数为0.745,农业生态环境处于一般安全的状态。[结论]农业生态环境受翻耕深度、农药使用量、森林覆盖率、化肥使用量等的
【关键词】农户 土地利用行为 P-S-R 农业生态安全评价 奇台县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粮食主产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补偿机制设计与保障途径研究”(16BGL132)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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