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制、矫正与赋权:社会工作与农民工治理术的理路
2017-04-28分类号:C916;D412.6
【部门】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摘要】农民工问题需不需要治理已经不再是问题,如何治理才是真正的问题。文章援引福柯治理术的概念,探析权力技术、自我技术与社会工作的同源性,进而论证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治理术的合理性。以此为关照铺陈了建国以来国家、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工作等主体单独或交叉对农民工实施的治理状况。研究发现,我国的农民工治理术可分为三个阶段:"劝止、防止、制止、强制"的软硬兼施的治理术;"安抚、教育、治疗、矫正"的内外交互的治理术;以及未来治理应该诉诸于"赋权"与"行动"的治理术。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工作 治理术
【基金】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路径与策略研究”(15BSH113);; 2016年度中央民族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之社会学学科经费资助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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