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超载过牧的牧户异质性研究
2017-06-15分类号:S812.5
【部门】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
【摘要】为研究草原超载过牧的牧户异质性,利用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四子王旗和陈巴尔虎旗3个旗县的320户牧户样本数据,对家庭承包经营模式下草原超载过牧的牧户异质性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中小牧户是草原超载的主体,草场经营面积越小,载畜量的草地面积单位越低。中小牧户是草场租入的主体,草场承包面积越小,租入草场的概率越高。大牧户是雇工放牧的主体,草场经营面积越大,雇工放牧的概率越高。在家庭承包经营模式下,草场面积是影响牧户是否超载和超载程度的重要因素。为了达到草原生态保护,实现草畜平衡,在制定和完善一些政策
【关键词】超载过牧 草畜平衡 人畜草平衡 牧户异质性 内蒙古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JY031);;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20152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6M600072)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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