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不悖的两套买卖法——我国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比较研究
2000-08-20分类号:D99;D923.6
【部门】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摘要】从1999年10月1日起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称合同法)中规定了关于货物买卖的一套法律规则。该规则适用于国内货物买卖交易;在按照国际私法规则以中国法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准据法的情况下,亦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然而,合同法中关于货物买卖的这套规则并不排斥、也不能取代从1988年1月1日起即对中国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称公约)。
【关键词】我国合同法 货物买卖 合同准据法 交易习惯 合同成立 要约人 买受人 要约邀请 格式条款 隐蔽瑕疵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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