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企业金融商品转让的会计处理
2017-10-05分类号:F275;F812.42
【部门】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二系
【摘要】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要求,金融服务全面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对于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所涉及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应如何确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规范。本文对股票转让的买入和卖出价确认方法进行了分析,按照36号文件要求,以股票投资类金融商品转让为例说明对金融商品转让中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金融商品 转让 营改增 买入价 卖出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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