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否应受理?
2000-01-06分类号:D922.5
【部门】江苏省南通市劳动局 江苏省南通市劳动局
【摘要】某县政府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复议后,撤销了劳动监察处理决定,申诉人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此案是否应受理?申诉人方某是某县供销商厦劳动合同制职工,1996年10月在向被诉人县供销商厦缴纳了3万元集资款之后进入被诉人处工作,双方签订了自1996年10月?..
【关键词】被诉人 劳动行政部门 处理决定 劳动合同制 集资款 劳动仲裁 行政复议 劳动争议 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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