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视同销售形式与实质处理的协调路径探讨
2017-11-05分类号:F275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对于会计处理不确认收入的所得税视同销售情形,若费用(损失)不存在税法扣除限额或低于税法扣除限额时,仅调整税会差异,仍然会使得该情形的形式处理较实质处理多纳税,有悖于税收中性原则。本文通过引入费用(损失)之计税基础,协调所得税视同销售形式与实质处理的差异,确保两种处理的最终结果一致。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 企业会计准则 计税基础
【基金】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产权性质、公司治理结构与税收筹划”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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