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内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探讨
2017-12-13分类号:D922.5
【部门】深圳大学法学院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摘要】家内劳动不受时间场所之限制,而我国现行劳动法制向来以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为主要规范对象,现行法是否适应家内劳动此种新的工作形态,有必要予以检视。本文以日本作为比较法的对象,首先,说明日本关于电传劳动者的定义及其劳动法规上的保护,并就电传劳动者劳动法上的问题加以探讨;其次,检视适用我国劳动法规保护的家内劳动者,现行法制对其权益之保障是否有未尽之虞;最后就我国建构家内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提出建议。
【关键词】电传劳动者 家内劳动者 工时 安全卫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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