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制”下的个人承包用工法律规制研究
2017-06-15分类号:D922.297;D922.5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摘要】"包工制"在改革开放后对于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层层发包、转包、分包本身违反法律规定,"包工制"的存在已经成为影响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损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主要根源。法律规制"包工制"下的个人承包用工,应当终结包工体制,形成包工头退出和劳动关系回归机制,弱化政策治理,强化立法治理,法治化综合治理,让建筑行业"农民工"真正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关键词】包工制 个人承包 法律规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