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著作权的思考与展望——从多维度下标准的属性出发
2017-10-05分类号:D923.41
【部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摘要】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标准著作权问题存在很大争议。本文从历史的维度、国际的维度、著作权的维度对标准属性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中国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都属于科技作品,不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本文从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分类出发,认为标准应当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应当由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所有,标准起草人享有署名权。未来,建议参考国外模式,逐步取消标准起草人署名制度、进一步加大标准免费公开范围。
【关键词】标准 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著作权 署名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科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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