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十周年回顾系列之二 《劳动合同法》之适用范围研究
2018-02-15分类号:D922.52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
【摘要】《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 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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