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创新实践的突破
2017-07-01分类号:F832.7
【部门】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
【摘要】此次宣布设立创新试验区的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个省份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为不同类型绿色金融政策的创新落地实施提供了对标区域继2016年8月人民银行、发改委等七部委共同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后,今年6月1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宣布,将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份选择部分地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
【关键词】金融 创新试验 财政金融 绿色债券 试验区 绿色融资 贷款余额 披露机制 境外资本 环境权益交易 小额贷款 工商界 银行 金融机构 绿色信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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