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亟待完善
2000-08-30分类号:F121
【部门】
【摘要】本文认为 ,由于股份制和合作制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企业制度 ,它们的外在矛盾同时构成了股份合作制的内在矛盾 ,从而形成股份合作制的缺陷。股份合作制改革 ,对于深化集体企业和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 ,特别是在明晰产权关系、改善政企关系等方面 ,起到了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而由于股份合作制自身的矛盾性 ,其本身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必要。一方面 ,要推动股份合作制企业向规范的股份制企业转化 ;另一方面 ,要正确处理和妥善解决职工持股问题。同时 ,我国应加强合作社立法。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 国有中小企业 职工持股 集体企业 股份制企业 政企关系 合作社法 股份制经济 国有企业 促进作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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