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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刚性兑付情况下企业债券违约防范——以东北特钢债券违约为例

2017-05-20分类号:F426.31;F832.51

【作者】李阳蓝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债券市场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发行债券若到期即使无法归还也能靠政府或银行的刚性兑付按时还本付息,对于国有企业发行债券更是如此。然而,东北特钢自今年3月以来出现了连续9只债券违约事件,违约金额高达近58亿。最终,资不抵债的东北特钢只能进行破产重整。此事件在我国债券市场上掀起轩然大波。本文将通过梳理东北特钢债券违约案例的一系列情况,从刚性兑付的视角切入,探讨企业如何依靠自身避免债券违约。
【关键词】债券违约  刚性兑付  东北特钢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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