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处理
2017-05-10分类号:F275
【部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摘要】我国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将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了抵扣范围,且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两次进行抵扣。原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已不能满足信息需求,税收法规的新变化必然要求相关的会计处理与之相适应。本文紧扣最新政策,结合《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分析和探讨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具体会计处理。
【关键词】营改增 不动产 分期抵扣 会计处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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