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助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17-09-25分类号:F326.2;F812.8
【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摘要】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是南方典型的集体林区。2002年福建武平首开先河,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福建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财政部门持续从政策、资金、管理创新等层面,积极支持和促进改革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实惠。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改革试点 生态公益林 林业碳汇 商品林 重点生态区位 林权抵押贷款 林下经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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