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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劳资关系理论视域下的我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研究

2015-02-03分类号:F0-0;F276.5

【作者】周晓梅  宋春艳
【部门】吉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私营企业的劳资关系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马克思的劳资关系理论对于研究我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我国的私营企业中,生产资料归私营企业主所有,我国的私营企业还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活动。因此,我国现阶段私营企业劳资关系实质上是资本对劳动的占有和资本对劳动的强制。由于我国的私营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产生的,因此私营企业劳资关系又呈现出一些新特征。私营企业中资本占有劳动具有双重属性,私营企业中资本对劳动强制不会发展为社会的强制,私营企业主与工人之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为我们研究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性与对立性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马克思  劳资关系理论  私营企业劳资关系  资本占有劳动  资本强制劳动  专业性联合工会  维权成本  社会责任
【基金】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企业理论视域下的吉林省民营企业成长问题研究"(2013B222);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与吉林省私营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研究"(2013.160)部分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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