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基于政治经济学维度的分析
2017-03-05分类号:F831.51
【部门】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
【摘要】2013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正式开始推动优先股制度的引入,截至目前我国已有不少于24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其中以商业银行为主,也不乏实业公司。从美国的经验来看,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公众公司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如无特别说明下文简称"优先股",以对应于风险投资领域中的可转换优先股)作为一种融资工具,长期以来处于减少态势,如今仅有一些成熟的公司使用优先股进行融资,而这些公司均为
【关键词】非公开发行 公众公司 信义义务 融资工具 发行公司 试点管理办法 机会主义行为 机制协调 资本市场 国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银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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