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农地流转模式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分析——以江苏省四县为例
2017-04-15分类号:F321.1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农地流转按照组织主体的差异可以划分为村集体组织和农户自发流转两种模式,比较分析两种流转模式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差异,对于指导中国农地流转模式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江苏省四个县的农户调研数据,实证考察了村集体组织和农户自发两种类型农地流转对农户土地、劳动力和全要素生产效率的影响差异。研究表明,相对于自发流转的农户和未流转农户,村集体组织农地流转显著提高了农户土地、劳动力、全要素等农业生产效率;村集体组织农地流转在农地经营规模、合约稳定性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更有利于提高农户农业生产效率。计量研究发现,村集体组织下农户种植高效经济作物和农业生产人力资本投资的比例明显较高,成为提高转入户农业生产效率的主要作用机制。然而,本文并未证实农地自发流转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显著影响,可能原因是自发流转的小规模和较短的流转期限不利于农户规模经营和长期生产投资,因而降低了农业生产绩效。政策启示是,要有效地发挥村集体对农户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引导作用,通过优化转入户土地流转规模、农业生产投资和种植业结构以最大化农户农业生产效率。
【关键词】村集体组织农地流转 农户自发农地流转 土地生产效率 劳动力生产效率 全要素生产效率 江苏省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3128);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20130097110037); 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KYZZ16_0374)
【所属期刊栏目】资源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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