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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回购条款的增资协议账务处理

2017-01-05分类号:F832.39;F830.42

【作者】黄晨慧  
【部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浙江江南分所  
【摘要】随着资本市场上融资方式的不断创新,一种新型的"股权增资"形式应运而生,该种增资形式与常规的股东增资不同的是,在增资协议中一般会附回购条款,即约定增资方在股权增资后每年向被增资方收取固定利息,到期收回本金。本文根据增资协议中约定回购条款的不同,分别探析国开基金等基金公司对被增资方股权增资后由母公司予以回购、由整个合并体系外的单位予以回购和由子公司在以后年度通过减资形式返还增资款的账务处理,以及进一步探析股权关系更为复杂的合伙企业增资的账务处理。
【关键词】回购条款  金融负债  账务处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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