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实质性直接关联”
2017-09-05分类号:F812.42
【部门】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增值税(价外)和消费税(价内)具有"实质性直接关联",主要表现在:消费税是构成增值税计税依据的一个组成部分。深刻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从税基、计算征收的原理和方式、价内税和价外税区分、定价方式异同和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等五个方面入手。以税法规定的四种组成计税价格和复合计征方式为例,厘清两者内在的联系,有利于财会工作者降低税收遵从风险。
【关键词】增值税和消费税 价内税和价外税 组成计税价格 实质性直接关联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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