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中国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全要素生产率的异质性和税负差异
2017-03-15分类号:F812.42
【部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中国经济增长已经发生的结构转变,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为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服务业比率上升和制造业比率下降。文中的计量结果表明,中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要高于消费性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但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是低于制造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的。这意味着,当服务业在GDP中的占比上升时,有可能由于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较低而拉低总体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因此,为提高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适当降低生产性服务业的税率和税负是必要的。"营改增"之后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以不超过12%为宜。如果要进一步减轻生产性服务业的税负,则可以考虑其增值税税率不超过10%,甚至更低。
【关键词】服务业 生产性服务业 全要素生产率 服务业的税负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项目编号:14AZD010)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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