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大数据应用的对策
2017-01-26分类号:F812.4
【部门】经济研究参考
【摘要】1.强化数据资源建设。一是数据归集要"全"。各类经济数据要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强化集中、及时掌握各类经济单位相关数据和税务、金融、工商、国资委、统计部门、公安、审计部门相关结果数据,将民意数据和环境数据纳入收集范围,完善信息收集的渠道,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并统筹规划数据的采集、归集、存储、应用、安全等顶层设计,以便高效地收集、管理数据。二是数据共享要"宽"。
【关键词】统计部门 顶层设计 审计部门 权限范围 财政监督 收集范围 信息安全事件 应用支撑平台 政务信息公开 信息收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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