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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各级政府间财政分权体制研究

2017-06-21分类号:F813.33

【作者】秦强  
【部门】广西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越南的省及以下地方政府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层次的省级政府拥有最大的自主权,目前有58个省和5个市(芹苴、岘港、河内、海防和胡志明市)。这5个市的行政地位类似于我国的省级直辖市,拥有与省级政府相同的权力和职责,与其他任何一个省均不重叠。第二层次为县(市、区)级政府,有690多个行政区。第三层次
【关键词】财政分权体制  三层次  地方税  行政地位  共享税  《预算法》  岘港  消费税  税权  中央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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