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研究
2017-06-21分类号:F812.42
【部门】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
【摘要】2016年5月1日,随着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在我国全面实施,这意味有着66年历史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如何选择可以代替营业税地方主体税种,弥补地方财政短缺,重新梳理和规划地方财税体系,保证
【关键词】主体税种 营业税 消费税 房产税 零售税 税基 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源 资源税 企业所得税
【基金】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基于战略导向广西高校财务预算与绩效管理研究”(项目编码:2013ZCW052); 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建设项目开放课题“税收政策的目标权衡与制度优化研究”(项目编码:KT201529)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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