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和分工效应:基于产业互联的视角
2017-02-20分类号:F812.42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史上的重要举措,能够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和深化产业间的专业化分工,但是其作用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上下游企业要有足够强的关联,二是上游企业必须是增值税纳税企业。本文基于中国135个行业的投入产出表测算了服务业和上游行业之间的产业互联程度,将其与上市公司微观数据进行匹配,采用三重差分法(DDD)评估了"营改增"对企业减税和分工的影响。研究发现:(1)"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严重依赖于产业互联和上游行业的增值税税率,"营改增"企业的平均税负没有出现显著下降,但在具备产业互联的企业中产生了明显的减税效应和分工效应。(2)"营改增"之后,服务业企业可以将中间投入在纳税时扣除,因此有效地推动了跨地区的分工与协作。(3)"营改增"还促进了企业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进而提升了企业的技术水平。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完善"营改增"制度有直接的启示作用,包括税率的设定等。
【关键词】“营改增” 产业互联 减税效应 分工效应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573165、7161101095); 上海财经大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曙光计划”;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中心2016—2017年度学位论文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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