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反思及其调整建议
2017-01-05分类号:F324
【部门】湖州师范学院农村发展研究院
【摘要】中国特殊的国情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缓慢,传统农业经营主体急剧衰落,留下生产力真空,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政府的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由于脱离中国国情,导致异化问题,非粮化问题,精英俘获问题,资源配置扭曲问题严重,并对真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挤出效应,无法实现预期目标。只有立足中国国情大力推进耕地整理,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农地制度改革,使城乡生产要素更自由地流动,我们才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过渡型农业经营组织的转化创造良好条件,并防止传统农业经营主体过快衰落,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顺利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转型。
【关键词】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趋势 政府培育 异化 政策调整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改革视角下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研究(14ZDA041)”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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