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冀乡村旅游区域PPP投融资制度法治化研究——兼论京津冀冀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生态化
2017-03-10分类号:F121.3
【部门】河北金融协同发展中心/金融重点实验室、河北金融学院法律系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 河北省法学会交通法研究会
【摘要】随着京津冀都市经济区域的形成,冀乡村旅游业客观地演化为京津冀冀乡村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经济增长极。然而,由于该区域交通、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的无规划或滞后性以及该区域政府的财政资金不足,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制度法治化,不但要运用PPP投融资模式,从自然的生态制度和制度的生态制度进行制度完善,还要从金融系统的生态化出发,构建生态PPP投融资法治制度。
【关键词】京津冀乡村旅游 产业结构调整 生态PPP投融资 法治研究
【基金】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省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号:HBTFKL201516); 2015年保定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京津冀冀区域经济制度生态化研究”(项目号:15ZR066); 河北省法学会201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京津冀白洋淀城乡统筹示范区PPP生态投融资制度研究——京津冀协同区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法统计学分析”; 2016年科研基金重点项目及省级科研平台招标项目“地方政府生态PPP投融资体制研究——基于信托责任为中心的融资风险监管制度法治化”(项目号:JY2016ZB2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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