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城市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耦合协调性研究
2017-06-15分类号:F299.23;F299.27
【部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城市问题研究所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摘要】京津冀城市群各城市之间城镇化发展速度不同、差别大,其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也各有差异,二者之间耦合协调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以2006年、2010年和2014年为评价基期,在构建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和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熵权法确定权重,并结合耦合协调度模型探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水平的耦合协调性,揭示京津冀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耦合协调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结果表明:北京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之间为高度协调,发展类型为集约度滞后型;天津市和沧州市为中度协调,天津市发展类型是集约度滞后型,沧州市为城镇化滞后型;河北省除了沧州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均为低度协调。从空间分布来看:京津冀城市群南部地区由于距离北京、天津的距离较远,受到北京和天津辐射带动作用影响不大,区域建设用地与城镇化为低度协调,并且为城镇化滞后;而位于京津冀城市群的北部地区,由于距离北京、天津比较近,受到北京和天津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大,产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强,因此城镇化滞后型和集约利用滞后型处在此消彼长、向协调发展的过渡期。
【关键词】京津冀城市群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城镇化 耦合协调性
【基金】201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青年课题“滨海地区县域土地生态功能分区及空间管控机制研究——以江苏省大丰市为例”(项目编号:2016B3504)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城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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