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研究
2017-10-05分类号:D923.6
【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发包人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是发包人单方面的不诚信行为,不仅违背了契约精神,也有损于承包人的合法利益。为明确发包人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首先对发包人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进行认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个方面分别讨论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价款结算问题。此外,分析发包人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情形下剩余未完工程所含利润的补偿,给出剩余工程利润的计算程序。
【关键词】发包人违约 合同解除 已完工程 价款结算 利润补偿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控制权与风险分担动态耦合对工程合同状态补偿影响研究”(7147113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共项目治理绩效度量研究:基于契约治理与关系治理的视角”(71272017)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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