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构建——基于国际视野的比较分析
2017-01-15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中国外文局对外传播研究中心
【摘要】经过30多年发展,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不断健全,然而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矛盾仍然存在,这主要表现在体系结构的改革协调性仍需加强,出让税费制度的性质和定位有待明确,开采税费制度的理论认识不统一和征收方式不灵活。在国外,政府通过不同环节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取得资源租金。权益金本质上体现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财产收益,是资源租金的主要实现形式,而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对开采权益金的一种有益补充。因此,建议整合我国矿业权出让、矿业权占有和矿产资源开采环节税费制度,建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合理设计资源税的征收方式,避免"一刀切"的计征方法;统筹考虑总体负担,实现权益金率的动态调整。
【关键词】矿产资源 权益金 资源税费 资源租金 国际视角
【基金】2015年国土资源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研究”(编号:201517)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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