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不应列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范围
1999-06-15分类号:F842.65
【部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盐城分公司
【摘要】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推行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制度无疑是对政府行为的一种革新之举,它对于压缩行政经费开支,杜绝奢侈之风,加强政府物资采办部门廉政建设是大有益处的。但也有一些政府部门把车辆保险费的交纳也列入了采购公开招标的范畴,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违保险原理...
【关键词】保险费率 车辆保险 保险法规 社会保险机构 保险监管部门 保险经营 保险成本 主险 总保费 政府行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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