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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诉讼中律师费转移规则的新近发展

2017-07-10分类号:D971.2;DD913

【作者】刘明江  
【部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要】在美国的版权诉讼中,地区法院可酌情将合理的律师费判给胜诉方。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地区法院不可以理所当然地裁判律师费,而且不能对胜诉的原告和胜诉的被告给予任何有差别的待遇。在裁判律师费时,地区法院应当重点考虑败诉方诉讼立场的客观合理性,但也要考虑其他所有的相关因素,如轻率起诉、诉讼动机以及在特定情形中考虑赔偿和遏制的需要。我国应当借鉴美国的有益做法,完善与律师费转移有关的规定。
【关键词】美国  版权诉讼  律师费  转移规则  新近发展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限制与例外缔约动向研究”(项目编号:15YJA820014);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图书馆和档案馆版权限制与例外演进态势研究”(项目编号:2015-GH-003)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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