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积极业绩预告:利公还是利私——基于大股东减持的经验证据
2017-04-08分类号:F832.51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本文对大股东~(1)减持前中国A股上市公司披露的自愿性业绩预告是否具有自利动机、有何市场反应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大股东减持前,上市公司自愿发布积极业绩预告的概率显著更高;在大股东减持年度,自愿性积极业绩预告的披露频率显著更高;且减持前的自愿性积极业绩预告具有显著更高的超额回报。以上证据表明,上市公司在大股东减持前发布的自愿性积极业绩预告,更大概率上出于大股东的私利,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披露的原则。本文的研究丰富了自愿性业绩预告动机的文献,为改进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和大股东减持的监管提供了科学的证据。
【关键词】大股东减持动机 自愿性业绩预告 选择性信息披露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772037);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15DGLJ02)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南开管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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