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社会中运动式治理的价值探讨——以元镇环境治理为例
2017-09-25分类号:F426.72;F713.2;X322
【部门】河海大学社会学系
【摘要】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运动式治理有其特定价值。文章以废旧塑料产业环境治理为例,从"内"(科层组织体系)与"外"(治理对象所处社会结构)两方面着手探讨它们如何互动以彰显运动式治理的价值。通过比较第一阶段"去问题化"的低效和第二阶段"全面取缔"的有效环境治理策略,研究发现:科层组织所面临的激励环境、当地社会产业结构形态共同影响政府运动式治理的政策实施过程,这种实践也会反向形塑科层组织体系与调整当地产业结构,最终影响治理结果走向。即当治理议题处于强政治激励,且政府治理的方向与社会产业转型、民众认知方向一致时,治理能有效调整当地经济结构与改善生态环境。由此,在社会转型的复杂环境下,社会治理应当转变对象观以及考虑治理对象所属的社会环境,以提升治理成效。
【关键词】转型社会 运动式治理 环境治理
【基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基层政府与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研究”(KYZZ15_0156); 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公益创投基层服务成效及组织运作逻辑”(BRA2015404)
【所属期刊栏目】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文献传递